“各评估组要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客观公正开展整改评估工作……”日前,来安县委巡察办召开巡察整改评估工作业务培训会,为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打好基础。
今年来,来安县坚持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构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科学评估,首先应统一评价“尺度”。该县制定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将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实效和整改公开等3大类别细化为7个方面24项指标,进行量化赋分。还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会,确保评估组成员精准掌握评估范围、认定标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一把尺子量到底。据了解,本次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由4个评估组对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的51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开展考核评估,认真检验整改成绩单。
评定不是一家之言,需要多维度了解。该县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民主测评等多元化方式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制度完善、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盘点,通过量化评估,将评估结果确定为“好”“较好”“差”三个等次。注重成果运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评估评定为“差”等次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持续增强巡察整改外部推动力和内生动力,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经评估认定,对21家党组织巡察整改评估为“好”,28家为“较好”,2家为“差”。巡察反馈问题1171个,已完成整改1098个,建立健全制度46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打造‘问题反馈、跟进监督、考核评估、回访督导’有序衔接的巡察整改监督闭环,做到管长远、见长效,实现标本兼治。”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