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从制度层面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领导干部能干事能担当,正是其价值所在。管好用好能担当干事的干部,让有理想、有道德、有抱负的干部有干劲,让想干事、能干事、能担当的干部干成事,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至关重要。能上能下、有进有出,这才符合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律。如果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不仅容易滋生浑浑噩噩的“太平官”,而且容易使奋发向上者撞上“玻璃门”,自此成为碌碌无为的“慵懒官”。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明确了党的干部,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我们党培养选任了千千万万名优秀干部。奋进新征程路上,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任人唯贤的路线,在选人用人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做到唯贤是举,特别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提拔重用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必须坚持事业为上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摆在第一位,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因人设事,始终把握事业发展与干部成长这两个因素,以事择人。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树立鲜明导向,坚持党性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大力选拔使用那些敢担当、善作为,尤其是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当领队,只求不掉队”,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的干部,大力营造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浓厚氛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必须坚持激励担当的价值取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出合理调整安排,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来安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常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