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多次受贿行为,案情比较复杂,根据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建议提请市纪委审理室提级审理。”这是来安县纪委监委审核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坚持质量和问题导向,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以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被确定为市纪委监委首批案件质量基层联系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打造基层铁案工程。
以调研促指导,优化联动协作格局。针对协作区当前存在的工作力量不足、案件查办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抽调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共同会商破解办法,近期已组织召开协作区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17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优化协作区成员配置,建立集中办公、提级办理、交叉联合办案、定期考核评比等8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协作区工作规范化。
以试点促创新,提升案件查办效能。加强对联系点案件质量动态监测,督促联系点范围的6个乡镇纪委及时填写《案件质量要素摘要单》,内容涵盖“乡案县审”反馈意见、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情况、案件重难点问题等,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级审理。定期召开协作区案件审核工作会议,对各乡镇纪委存在的共性问题现场通报,对提出的业务问题答疑解惑,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履职硬功。截至目前,共提交“摘要单”7份。
以制度促规范,改进审理工作程序。探索在联系点推行审理工作适用简易程序,明确案件简单、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情形,可适度简化阅卷审核、审理谈话、审议报批、宣布送达等程序手续,并通过备案检查、随机抽查、交叉评查等强化审核指导,确保程序简易质量不减。对检查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按程序转为普通审理程序。同时,审理室会同联系纪检监察室跟踪掌握联系点简易程序运行情况,形成成熟经验后进行推广。
“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是我们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道名片’。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总结提升,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