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浙江省浦江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指出“病灶”,开出“良方”。
今年一月初,县委巡察组在监督中发现县国资集团某下属单位职工石某某利用上班和值班时间,未经请假私自外出开滴滴专车长达一年时间。最终,石某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四人均受到严肃处理。
“该案件暴露出公司员工队伍作风涣散、纪律松散,分管领导履职不尽责等系列问题。”案发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向县国资集团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改进建议。
随后,该集团严格对照建议书逐项制定措施抓整改,先后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登记审批制度》等5项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漏洞,累计梳理权力清单30余条,查找廉政风险点22个。同时,该集团发动各下属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强化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专人跟踪、“回头看”等方式,对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全程督办,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和个人限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促使其真接受、真整改,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形成监督闭环。
自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9份,督促整改问题120余个,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180余条。
“查处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