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有的浙江景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0%股份已全部退出。”日前,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收到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周某某《关于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整改情况的报告》,这一情形源于市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自去年10月起,江山市开展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干部、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四类重点对象,对全市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公职人员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容易衍生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问题,必须将风险控制在第一线,定时排雷清障。为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零死角,江山市纪委监委采用了自查+核查方式。一方面,由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国企党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公职人员对照各级有关“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规定和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另一方面,由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组织部门对各单位上报情况,按照行政、事业、国企等编制类别进行梳理分类,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掌握的相关情况,通过与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人员名单、持有股份数量、持有股金总额等数据比对,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为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江山市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非上市公司股份排查填报指南》,并通过清廉江山微信公众号发布,既明确专项整治的范围,更向全社会传递廉洁从政的信号。
截至目前,该市共有5009名公职人员作出了非上市公司股份“零拥有”承诺,23名公职人员完成整改,退出入股资金。(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