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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子洲: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总浏览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1-12-16 09:45:16 关闭

  今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纪委按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监委换届工作总体安排,做实要件审核、联审联签,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712人次,回复意见函103次,做出否定性意见37人次。 

  函来函往,严把要件审核。收到来函部门征求意见函后,由纪委监委组织部专人进行前置审核。审核要件主要有:对征求意见的主体、事项、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来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见的依据;人员信息是否准确;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是否附《干部任免审批表》;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要件不全的,退回来函单位。 

  联审联签,严格工作流程。根据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安排,启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对需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党员干部,主要围绕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等方面审查是否存在问题。建立由纪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核查组等室(组)参与的联审机制,参与联审的室组和业务人员全部提供审查底稿并签字背书。 

  精准审慎,规范回复口径。根据室(组)联审结果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7条回复标准,由纪委组织部拟定回复意见。存在疑义的,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科室、核查组集体研究。重要情况提请常委会审议。所有回复意见需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回复来函单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近年来,子洲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纪委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坚持‘凡提必审’原则,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子洲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表示。(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方庆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