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头蛹住宅小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的城中村,有100余户400多人长期居住。几年前,一家小工厂在村里经营废品加工,作业车间距离住户不到5米。加工废铁时,噪声刺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和休息。接到群众的投诉后,该县进行了多次整治,但加工厂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乡镇玩起“躲猫猫”,利用晚上时间偷偷生产,噪声扰民等问题时有反弹。
该问题被列入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成为该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重点。由该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组成的“室组地”监督小组深入实地监督检查后,分别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和南安镇党委下发履责提示,督促改彻底。10月中旬,在“室组地”监督小组的现场督促下,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彻底拆除了废品回收工厂相关设备。至此,该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为压实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责任,大余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构建以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为主要力量的监督小组,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及举一反三问题整改进行全程监督、精准监督。
为推动环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建立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办公室协调联动长效机制,明确整改清单,由“室组地”监督小组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该县纪委监委对整改不到位、搞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以及在生态环保领域监管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对上级交办涉及党员干部生态环保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
今年以来,已对2名落实环保政策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名;目前对11名科级干部启动了问责,提出了问责建议;下发监察建议书8份,监督推动问题整改21个。(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