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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2-10-31 09:13:03 关闭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3月26日,巡察组向县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城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在县委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二)分解任务、立行立改。研究制定《县城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把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全程督导,定期调度。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明确交办责任,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限定完成时间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工程招投标程序制度、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积极整改,紧盯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城市管理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汊河镇启动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内设股室职能职责的通知》,对局班子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三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局党组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信访工作。四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及内控制度(试行)》《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工程项目招标和建设程序,强化运行监督。

2.关于“落实改革任务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园林所和市政所资产人员进行核查,办理资产、人员移交手续。二是拟定了《关于深化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方案》,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学习心得体会,督促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组织全局党员进行了党的知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进行通报;相关人员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相互批评中,辣味十足,问题一针见血,提升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

4.关于“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管理办法》《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管理办法》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暂行)》,加强管理,规范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来城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运营服务合同》和《来城第四轮环卫市场化承包合同书》要求,每日对中标公司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来城环境卫生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制定《来安县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提标行动实施方案》和《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评议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露天烧烤、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不容忽视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挂证取酬”问题进行了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各二级机构和各股室进行党风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台账、《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关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新风气。

6.关于“作风建设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城管局“文山会海”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有效遏制“文山会海”问题反弹。二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分析原因,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三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办理信访事项,注重过程管理,建立信访事项台账,规范信访工作。

7.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成立《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来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内审项目计划。二是2021年7月局机关应收款余额已整改完成8个,相关工作正在整改推进中。三是以白条支付工程款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及内控制度(试行)》《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和《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工程项目招标和建设程序,强化运行监督。2020年违规预付工程款问题已整改完成;预付款涉及的6个工程项目已完成3个项目的审计,其余3个工程项目正在审计当中。

9.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已停发考核奖金。严格执行《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待遇。二是对“挂证取酬”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根据中央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立即停发相关人员工作补贴和加班补助。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

10.关于“党组织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程序要求,选举城管局党总支、执法大队党支部、环卫所党支部、市政所党支部,配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前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市政所党支部和环卫所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反思,深刻开展批评自我批评,深究问题原因,不回避问题,在相互批评中一针见血,辣味较足、成效明显。

12.关于“干部队伍“三超两乱”治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三定方案”要求,配备环卫所、市政所所长、副所长。二是积极对接沟通县人社局、纪委、编办等相关部门,规范县城管局内部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开聘用人员。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来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前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提请县委组织部门预审,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

14.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成立了《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县审计局《关于县市政管理所2019年市政设施管护经费复核意见》和《关于县市政所2020年市政设施管护经费审核意见》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扎实推进,巩固强化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整改不放松。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章立制作保障。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城管体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树立城管新形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2363930;邮政地址:来安县中央大道44号;电子邮箱:lacgz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