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五专项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月5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来安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4月8日,巡察组向来安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起整改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来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巡察反馈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督办。整改工作由院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跟踪督查。院党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整改工作。
3.明确责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来安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庭室及责任人,确保整改紧扣节点,统筹协调推进。
二、聚焦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院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二是召开两次中心组会议学习传达了滁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学习内容与工作相结合。三是实行交流材料签审。中心组成员学习交流材料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核把关,杜绝照搬照抄。
(2)关于“基层干警学习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抽查领导干部及党员学习笔记、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等,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二是督促各支部按时组织党员开展教育学习,4月至6月各支部开展学习19次。
2.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
(3)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5月27日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邀请县政法委书记、政治处主任参会指导监督。党组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工作,党组成员共检视问题37个,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坚决杜绝走过场。
(4)关于“审判工作政治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院庭长监管平台作用,加强对案件的实时监管。二是举办庭审亲历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审判管理监督。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长期未结案件下发催办单,限期结案。四是明确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院长接待制”、“首问负责制”、“判后答疑制”,2020年以来无越级上访案件。
(5)关于“执行攻坚成效不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行力度。截止2020年6月30日,案件首次执行到位率上升了13个百分比,结案率达78.51%。二是强化案款管理。督促执行干警将线下交款及自动履行的案款及时在线上登记,提高案款登记率。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联系沟通,宣传法律政策,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等涉农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等部门的配合,扩大财产查询范围。
(6)关于“执行款缺乏规范化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一案一账户”。新收执行案件均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建立专属虚拟账号,方便缴款人缴纳执行款。二是执行款利息已按季度结算。2020年一季度上缴利息2.9万元。
3.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不强”问题。
(7)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不强,责任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材料中单独剖析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6月30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深刻理解意识形态责任制具体要求。四是对网站主管部门办公室通报批评。
4.关于“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8)关于“特权思想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严格考勤管理,按月公布考勤情况。二是完善案件随机分案制度,避免推卸案件、挑拣案件情况发生,确保班子成员按规定随机分案。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别存在本位主义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建议7条,要求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加以整改。
(9)关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诉讼费、案款及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责任到人。二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党组议事规则》及《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及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职责。
(10)关于“司法为民意识偏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工作指示牌及工作人员工牌,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二是扩建集立案、信访接待、司法鉴定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审判大楼,项目已完成招标,目前正在建设中。
(11)关于“司法救助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司法救助人员实地审核。对于长期救助的当事人,由执行法官不定期上门对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司法救助符合规定。二是4月13日法院执行局传达学习贯彻《关于申报执行联动司法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案件相关规定,执行文件要求。
(12)关于“刑事判决执行力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清理出2013年至2020年853件刑事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及时移送已生效案件337件至执行局执行,并建立台账,收缴被告人罚金1127万余元。
(13)关于“诉讼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案件杜绝缓交。二是对未能收缴的诉讼费,由审判法官通知当事人按期缴纳,对逾期未交的及时移交执行局执行。
(14)关于“扶贫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帮扶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二是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督促干警每月入户走访帮扶,按照省市县扶贫工作要求做到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5.关于“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5)关于“庭室业务主责主业错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机构改革,将原来的13个内设机构调整合并为8个,原研究室副主任调任审管办副主任,专职宣传及调研材料。免去原执行局长职务,专职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督促审管办对全院案件质效总结分析。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加入速裁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民事审判团队及行政审判团队,严格遵守随机分案制度,按照案号顺序进行随机分案。三是召开专业法官会议9次,对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发挥联动作用。
(16)关于“庭室内部管理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部门会议,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数据要留存纸质档和电子档,并安排专人登记、保管。二是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规范完善党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需签字确认会议内容。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问题
(17)关于“信访化解不到位,存在较大群体性上访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规范劝访。全面实施院领导大接访活动,落实“院长接待制”、“首问负责制”、“判后答疑制”。二是加强信访督办,做好源头防范。根据群众的信访诉求,及时将所反映的问题交办给相关案件承办人,由承办人解惑释疑,妥善化解信访矛盾,减少信访量。三是加强与县政府信访、人社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妥善化解群体性信访事件。
(18)关于“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5日法院执行局召开局务会,规范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程序,并对送达作出严格要求。二是对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将相关谈话笔录入卷备查。
(19)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增加了1名宣传人员。二是成立审判专案组,针对疑难案件增加审判力量。三是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在县扫黑办的协调下,召开联席调度会议9次。四是梳理涉黑恶案件涉案财物情况,建立“一案一档”,并将处理意见函送达公安局、检察院。五是及时清理2013年至2020年部分财产刑的执行情况,并将已生效案件送法院执行局执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
(2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召开审委会,对争议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给案件定性。三是根据院党组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扣除受处分干警绩效奖金1.09万元。
(21)关于“‘一岗双责’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对各庭室的113个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重点加强对法官、执行员的监督,确保干警依法行使权力。三是及时与受处分的5名干警开展谈心谈话,提示警醒,防微杜渐。
(22)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廉政教育。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法院近四年发生的5次违纪案例进行通报,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醒全院干警。
(23)关于“合同监管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办公室及时召开工程监管整改工作会议,强化监管意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二是分析查找工程审计报告错误原因,并修订完善《来安县人民法院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8.关于“‘三转’不到位”问题。
(24)关于“‘三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纪检组兼职人员的职务进行调整。二是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制度,对干警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三是纪检组加大对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办力度。2019年共受理信访件15件,结案15件。上报县纪委问题线索5件,已全部查结,查实2件,组织处理2人次。四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其中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3人,函询1人。
9.关于“廉洁从政风险较大”问题。
(25)关于“程序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随机分案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分案。二是责令74人补缴公积金金额50.68万元,已于6月22日前补缴完毕。三是使用法院OA办公系统出差线上审批和线下手工签批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四是及时清退88人交通费金额26.77万元。
10.关于 “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26)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教育推进会,党组书记及纪检组深入剖析法院系统违纪案例,通报法院案例。二是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7)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对全体干警出勤情况进行通报,院纪检组不定期对干警考勤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监督。针对各庭室工作情况、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6次审务督察。
(28)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行动,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中规范送达、信访接待等程序,切实改进干警工作作风。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29)关于“班子及中层年龄老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报请县人大免去党组中1名年龄较大成员的法律职务。二是实行机构改革,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目前,法院中层干部中有10人为75后。
(30)关于“中层干部使用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中层干部职位,其中有4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二是培养后备力量。报请县人大任命6名年轻干警为业务庭室副职。
(31)关于“干部任用存在独断专行”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政治部严格把好干部任用程序关。坚持民主推荐,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充分发扬民主。
(32)关于“股级干部任用未履行备案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制定《来安县人民法院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院党组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提请县人大任命了10名业务庭正副职人员。
(33)关于“无依据配备内设机构副职”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来安县人民法院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晋升正股级干部应当在副股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为鼓励、培养年轻干警,加强干部储备,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来安县人民法院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大同意后,为人数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部门设立副股级职位1-2名。
(34)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省、市法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省高院统一考试考核,将32名审判员纳入全省法院员额管理法官。目前,已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12.关于“机关党建不够扎实”问题。
(35)关于“抓党建偏松、偏软”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全年党建计划,确保党建与法院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对党总支和党支部进行换届,新当选的1名党总支副书记和5名党支部书记均为庭室负责人。今年以来,院党组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要求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工作。
(3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未能有效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有关会议记录,确保党建工作规范性开展。二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上党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支部上一次党课。
13.关于“部分党组成员担当精神不强”问题。
(37)关于“个别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业务不敢拍板表态、不愿从事分管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要求他们在工作中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并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
(四)落实巡察、审计等和主题教育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8)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未全面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制度,纪检组对干警日常行为进行监督;按年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登记簿,做到事事有回应。二是强化审计问题。目前已清理执行款余额4600余万元,累计清理案件832个,发放执行款1280人次。
15.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
题。
(39)关于“纪检组在整改监督中挂空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组对2017年审计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下达了建议书,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对2018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发现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党组整改落实。三是纪检组围绕监督责任落实方面,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做到彻底整改。
三、持续推进整改,深化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理论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始终保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庭室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鉴,与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体推进,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三个规定”要求,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强化督查,敢于较真碰硬。
(三)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各项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审判管理机制、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目标考核机制等,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切实做到形成一套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长期落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深化改革成果。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当前各项重要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智慧法院运用成果,提高办案质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全面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5606331。邮政地址:安徽省来安县政务新区来安人民法院。电子邮箱:lafy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