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思想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落实有力
1.提高思想认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反思、立行立改,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召开了整改动员会,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集体抓的工作机制。
3.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召开2次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紧扣节点,统筹协调推进。
二、紧盯工作目标,问题整改细致深入
(一)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
1.脱贫攻坚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在集中组织扶贫相关政策理论学习过程中注重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加强学用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全面、系统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全局扶贫干部扶贫政策理论业务学习力度,认真组织进行业务学习和测试,重点加强对县委县政府“521”责任体系和生态脱贫工程目标任务的宣传,目前,全局扶贫帮扶责任人全面掌握了各项扶贫政策理论,熟悉了各项帮扶政策,明确了帮扶工作责任,扶贫工作全面能力。
2.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县生态环境分局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和定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为全局当前和今后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做出了明确的指引。
(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
3.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脱贫攻坚专题推进会机制,定期以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逐步向我县其他贫困村倾斜。通过协调沟通,我局已将符合条件的施官镇龙山村申报为2020年整治村。三是加大单位包村责任落实,进一步与半塔镇何郢村、罗庄村对接,深入了解两村目前发展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年度村级定点扶贫计划并严格贯彻落实。
4.帮扶干部作风不严实,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对照具体问题,安排涉及的相关帮扶责任人迅即进村入户,针对反馈的存在问题,认真细致分析,找准症结原因,核实相关信息,完善扶贫手册,制定帮扶措施。目前,半塔镇罗庄村鞠永山户帮扶信息一览表已修改并已顺利实现脱贫目标;张守明户帮扶手册已完善到位,各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5.项目资金未按规定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之前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方面奖补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资金使用精准、项目规范建设。二是严格按照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计划,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督导调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确保项目发挥效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相关责任股室目前已针对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项目档案,排查问题原因,及时补缺补差,确保项目建设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三)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7.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县生态环境分局纪检监督责任由市纪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负责,配备纪检监察专员,参与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研究,加强日常扶贫工作监督。二是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督查督办,确保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四)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8.问题整改未能举一反三,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级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二是充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职能实际,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有成果、有实效,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机制,整改成果巩固运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切实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为全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936;邮政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16楼滁州市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电子邮箱:laianh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