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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7 15:13:00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422516,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95,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制定县委政法委学习调研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对学习作出具体明确要求。结合“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确定每周一召开支部学习例会,学习了《领导干部要讲政德》《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党组织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掌控不力。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并就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支部学习会学习意识形态内容2次,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1次。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共办理邪教案件37人次。印制了3万余元宣传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20余场,上报信息26篇。依法处理不当言论44人,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力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理清思路,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效。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履行职责、层层落实到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制度建设,对党支部20项党建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印制《党建制度汇编》,不断完善政法委党支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

4.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针对提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组织动议、民主投票推荐、考察谈话、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完善干部提拔任用在组织部门备案程序。

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利用党员活动日扎实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主题教育抓好各项工作,自九月份以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五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3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及“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因党支部只有九名党员,没有划分党小组),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角色意识,按照规定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6.民主评议党员不认真。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他们对“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的认识。严格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评议程序,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规定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7.党员信息采集、公开承诺工作失真。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采集党员和党组织信息,党支部信息采集表和党员信息采集表仔细核对并手写签字盖章;二是党员公开承诺书重新开展,立行立改,安排支部纪检委员对党员作出的承诺逐一审核,加强常态化监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工作资料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党员在今后工作中要树牢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政法委工作人员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完善《县委政法委周例会制度》,明确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归档,分管领导定期审阅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确保记录真实、及时,不缺漏项。

9.发文件、定制度重复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减负相关政策要求,严控发文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发文量较去年同期减幅超过三分之一;二是对15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印制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并将汇编发放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相关制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述职述廉述责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的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责任扛起来;二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要求,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规范述责述廉的形式,突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逐条报告自己的执行情况。

11.财务审批人确定不当。

整改情况:针对财务审核人确定不当问题,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按要求明确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机关财务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的相关工作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要求财务人员学精学透财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健全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二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报销票据审核,按财务规定分列支出类科目,做到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全面胜利方面

    13.警示教育联系实际不够,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加学习的频次和深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注意收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强干部的警示教育,利用机关学习例会,及时通报违规违纪情况,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1021,党支部组织委机关群体党员到县反腐倡廉教育馆接受廉政教育;112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廉政党课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用发生在我县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363;邮政地址:239200;电子邮箱:lazfw56123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