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恶势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准确认定和法律适用标准,近日,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意见专题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立厚,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王翔及县局扫黑办成员、刑侦大队全体民警参会,会议由王翔同志主持。
会上,王翔同志首先传达了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精神指示,领学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他指出,学习理解黑恶势力的特征、性质等问题,是深挖、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前提,更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全体民警要对照“四个意见”,吃透精神、担负责任,把好案件质量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潘立厚同志强调,“四个意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导意见,既指引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办理方向,又引导民警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全体民警要细致学习,入脑入心,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不断自查自纠,规范取证、定性、办理等程序,提升高度,培养大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