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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群众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6 10:35:51 关闭

全县人民群众:

为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中央、国务院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背后的“保护伞”一查到底。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13项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邮箱、信件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1、来安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550-5608050;举报信箱地址:来安县扫黑办(来安县公安局大楼708室);举报电子邮箱:laxshb@126.com。

2、来安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550-2352035;

举报信箱地址:来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子邮箱:2976449426@qq.com。

3、来安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0)12388—3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线索凡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线索发挥的作用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的,纪检监察和政法机关将严格保密。未尽事项由来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