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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举措”稳步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2 09:18:53 关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来安县司法局集中力量、找准定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一是“讲政治”,促使律师政治站位再提高。引导律师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政治职责,履行好职责使命,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二是“抓业务”,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组织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和业务研讨,讲授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促使广大律师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为扫黑除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三是“建机制”,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专门印发了《来安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接案审查、重大案件(事项)报告、集体研究等工作制度,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预防惩治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四是“强监管”,加强对律师办案的监督指导。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监督,配合做好在案件审理现场对辩护律师的监督指导。同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2018年,我县共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及业务研讨3次,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宣传5次,根据各级人民法院通知,累计组织50余人次对律师参与辩护和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旁听庭审。 (县司法局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