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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31 10:34:07 关闭

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荀子·正名》(战国·荀子)

  ■译文

  欲望虽然没有尽头,却可以做到接近于满足;欲望虽然不可去除,但却可以对它加以节制。

  ■解读

  七情六欲,人皆有之。合理的欲望能够催人奋进,积极向上向善,假如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欲望,放纵欲望,越过“雷池”,就会坠入无底深渊。唐代柳宗元在《蝜蝂传》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种叫蝜蝂的“善负小虫”,因背部不光滑,东西堆上去不会散落,所以爱往自己背上堆东西,常常被压得爬不起来。有人看它可怜,替它去掉背上的东西。可是只要能继续爬行,蝜蝂又把东西像原先一样抓取过来背上。最终背着沉重的负担向高处爬时,耗尽心力跌落,一命呜呼。蝜蝂的悲剧,在于背负贪欲而行。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苏轼在其所著的《宝绘堂记》中说,“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指以物来寄寓自己的感情,从中获得审美的愉悦;“留意于物”,指以物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实现占有的目的。苏轼年轻时酷爱书画,家中收藏的,唯恐失去;别人拥有的,唯恐得不到。后来幡然醒悟:“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从此之后便不再一心想着把好的书画占为己有,而是站在欣赏的角度去品味。

  正所谓“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对于当下的党员干部来说,应当保持“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心态,时刻修身持节、惕励自省,剪除失志之念、失德之欲、失格之为,做到不法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友不交,时刻保持“世间尤物,不敢妄取”的敬畏之心。(俞正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