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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12-02 15:05:41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史志研究室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史志研究室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重心不移、方向不偏。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确保整改进度,紧抓责任落实。

(三)强化统筹兼顾,提升整改质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7个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关于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县委史志研究室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加强制度执行;二是制定《县委史志研究室党支部学习计划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史志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将党规党纪和意识形态纳入学习内容,通过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日、革命传统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提升学习实效;三是在支委会上,对2021、2022年度应学未学的内容进行了安排学习。

2.关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交流研讨材料中存在问题的同志,对相关材料按要求予以纠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县委史志研究室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在两次整改推进会上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制定了《县委史志研究室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每月开展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学习内容,学习成效明显。

3.关于党史宣教活动开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两次整改推进会上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二是开展第15个“全县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日”活动;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挖掘本土红色资源,广泛开展宣教活动。

4.关于“指导镇村志编纂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按月度时序检查相关村镇工作进度,审阅修改志稿;二是建立月报制度,制定《来安县镇村志编纂工作进展季度报告表》,及时发现志书编纂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制定并印发《来安县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我县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撑。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度,规定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在中心组学习中,每年2次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召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运行情况,在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上进行季度分析研判,开展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主题的专题辅导;三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开展工作督查;四是将单位现有QQ、微信群建档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七个纳入”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二是对照要求,重点自查是否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纳入干部考核、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报告;三是强化会议材料审核,下发民主生活会召开提示单,对会议材料实行预审制,在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

(二)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7.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抓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部署;二是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分析研判,确保每半年分析研判1次,对分析研判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8.关于“警示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两次开展警示教育,把身边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9.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对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开展谈心谈话,谈话中针对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完善《县委史志研究室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对报销材料查缺补漏;三是组织对财务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规范财务报销及审核流程。

10.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未入账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针对单位固定资产开展全面自查;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项会议中,学习《来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流程;三是制定并落实《县委史志研究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固定资产管理规程。

11.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委会上,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收入、支出;二是对少缴纳的工会会费进行补收;三是对存在问题的工会活动方案进行修改,根据比赛结果和名次发放奖金。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不扎实

12.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制定《县委史志研究室党支部2024年工作计划》;二是安排本单位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到县直机关工委跟班学习一周,强化对党建工作认识,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党建工作流程。

1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上,组织针对《县委史志研究室“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再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决策程序,结合单位实际,规范会议内容记录,体现决策流程。

14.关于“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民主决策意识,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对之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其政治意识和政治执行力;三是在以后的会议中,规范记录会议讨论和记录内容。

15.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会上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活动落实;二是对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原因进行查摆分析,对相关责任人由室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规范执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6.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会上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二是重新核定党费收缴基数,并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加强党费收缴审批和监管。

(四)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不到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严格

17.关于“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当事人,指出错误所在;二是对超标准接待部分予以清退;三是在会上学习《国内公务接待应注意事项提醒函》,规范单位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细致深入、全面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史志研究室党支部将持续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学习提升认识,以学习促进行动。

(二)落实“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强化制度执行。

(三)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任务落实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把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强化作风建设的基础,坚持标本兼治,为党史和地方志事业长足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334;邮政地址:来安县新城区人防指挥中心8楼史志研究室办公室;电子邮箱:laians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