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对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4月3日,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此次整改任务。同时,组织有关负责人对整改反馈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并认领,以便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3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主动担责,认领4个方面16项24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要求各负责人定期汇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改行动开展以来,分析原因51条,制定整改措施75条,其中开展专项行动1次,新建和完善相关制度6个,按要求谈话提醒2人、书面检讨5人、批评教育1人。
(三)注重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源点57个,研究制定防控措施76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一以贯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方面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聚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首要议题。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和2022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看望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关于医保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安徽省委“一改两为”作风大会精神等。三是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大会精神,及时提交党组会、中心组会、党员大会、局机关工作例会等学习传达,确保不发生疏漏情况。
2.关于“定点机构准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优化医药机构准入机制,由医疗保障管理、医疗机构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评估专家库,随时开展评估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二是补充零售药店备案材料中药学人员劳动合同,药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三是召开基金监管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调整医疗机构权限。
3.关于“参保人利益的“守护者”做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县医保协议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卫生服务站开展了第一轮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二是查处来安县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件2件,追回基金损失。三是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促进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四是适时对零售药店再进行回头看抽查,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
4.关于“2022年以来,县医保局因窗口服务态度差、电话无人接听”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12345热线投诉24次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并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召开效能建设会议,集体学习了医保局及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效能制度、管理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制定《来安县医保局窗口工作规范及监督、投诉处置制度》,建立刚性约束机制。印发《来安县医疗保障局“三学三比”实施方案》,提升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安排五位中心班子成员在医保窗口带班、坐班,加强日常监督和应急处置,局领导班子坚持每半个月深入医保窗口进行暗访督查一次,对违规行为和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纳入积分制管理。五是建立“好差评”制度,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加大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举办全县医保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班。对审核稽核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医保“工作群”或电话等方式,及时对医疗机构进行宣传解释。
5.关于“行政处罚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来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来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二是安排执法人员参与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案件集中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通过医保“小课堂”“大比武”等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四是对基金监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6.关于“基础工作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案卷装订标准,完成了2020年以来所有案件卷宗装订。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皖医保发〔2019〕2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相关事项的通知》(滁医保发〔2024〕5 号)、《滁州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样式》等文件,正确使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收集完善相关资料。
7.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方案均未经党组会研究”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医保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二是在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3年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六名党组成员之间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7条,全部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三是在今年的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所有党员都开展了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17人次。
8.关于“2020年至2022年,党组未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2024年上半年县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工作计划,并进行分析研判。二是此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2023年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全部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视剖析材料。三是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审阅并严格把关。
(二)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廉政风险责任压得不实方面情况
9.关于“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研究通过《2024年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对所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厘清职责权限。共计排查廉政风险点57个,制定防范措施76条。
10.关于“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的负责同志参加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二是派驻纪检组与医保局班子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会后又分别与6位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三是制定了《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医疗保障局工作联系机制》,开展常态化的监督。
1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2022年、2023年医保服务协议重新整理,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予以补充完成。
二是2024年我县实行网上签订协议,组织参与协议网签经办机构工作视频培训会,从源头上解决协议签订不规范行为发生。
三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四是局党组对医保中心稽核一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五是严格按照《来安县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来安县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县医疗保障局“转作风、强担当、务实绩、促发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等要求,全面开展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
12.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报销费用退回上缴单位账户。二是认真学习《来安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26〕17号)》《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出差审批和公务派车管理制度》(来医保〔2020〕17 号)等有关规定。专题党组会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坚决杜绝报销不规范情况发生。
13.关于“医保基金拨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查缺补漏,对跨月支付中出现未附原始凭证的完善凭证复印件。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立即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14.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来安县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及内控制度》,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二是完善采购的4台自助服务一体机手续,与新安镇、半塔镇、汊河镇、水口镇对接,加强对自助服务一体机的固定资产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大件商品必须进行多家询价,并继续坚持从“徽采商城(徽采云)”采购。
(三)守正创新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开展有偏差方面情况
1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来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定了《来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从4月份开始,行政处罚等工作事宜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二是今年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和工作计划、总结等必须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印发。三是研究通过《来安县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及内控制度》,完善采购程序。
四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五是对现在在填的1份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和两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进行逐项核查,没有发现考察登记表还有漏填项。
16.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此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3年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六名党组成员相互之间提出相互批评意见47条,全部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没有出现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二是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及班子成员都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17.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在2023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我支部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股室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共开展谈心谈话17次,其中党支部书记分别与1名党组成员、支委成员和党员开展了谈心谈话。
18.关于“党员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324号),并要求今后要严格按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今年的七一主题党日,没有委托旅行社进行开展,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9.关于“六亮行动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员活动室的党旗已采购到位。二是“党员风采”已更新到最新。三是在大厅窗口设置党员示范岗。
20.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来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政策学习。
二是按照年度、批次、人员重新整理我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资料,确保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完整规范。三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一名党组成员任县医保局规划和法规保障股股长,并按规定征求了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经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常态长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情况
21.关于“整改工作迟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巡察整改业务培训,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与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二是及时召开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逐一对照问题进行整改部署,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原因分析51条,制定整改措施75条,其中开展专项行动1次,新建和完善相关制度6个,按要求谈话提醒2人、书面检讨5人、批评教育1人。三是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2.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本次《整改方案》分别经两次党组会研究定稿后才上报。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整改清单工作台账,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账;确定整改工作联系人,按时向县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上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已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党组会2次,有力地推动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3.关于“领导小组形同摆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反馈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作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了《巡察整改工作流程》。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管负责人逐条汇报了《整改方案》(初稿)并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部署。三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县纪委监委对县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的审核意见,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再次研究部署,确保整改到位。
24.关于“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来安县医保局文字校对制度》。二是局办公室负责人代表局办公室就信息材料把关不严向局党组作深刻检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医疗保障局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基本完成,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成效,但在如何更好地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方面还需再加劲、在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方面还需再加力。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努力扩大整改成果,为来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医保力量。
(一)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这次巡察给予县医疗保障局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有助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主动性,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督促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工作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带头人,建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廉洁型机关。
(二)规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按照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持续巩固提高,继续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对照整改任务及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对能立行立改和已经整改到位的,坚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从建章立制入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实抓好。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县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0396;邮政地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县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laxylbz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