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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6-24 08:23:39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3年6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2023年11月3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结合“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相关股室的负责人组成,每个成员都明确了具体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制定整改方案,一体推进整改。县住建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分析认领整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7次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会议,深入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确保常态长效。县住建局党组准确把握、正确处理全面整改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对巡察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实际开展专项整治,以关键问题的整改推动整体治理工作的深入,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来安住建事业注入持久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二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为指引,在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过程中,深入开展现场调研,进一步增强决策的数据和信息支撑,推动城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2.关于“部分职能职责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房地产产业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的相关知识,增强对当前行业的发展趋势、政策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理解和掌握;二邀请发改委协同梳理“三定方案”职能职责,重新审查和了解“三定方案”中对于房地产产业规划和建筑节能规划的具体要求和目标,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任务。

3.关于“推动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项目谋划,确保项目前期规划和准备工作充分,避免因用地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损失;二是针对实施的县新城街头绿地工程因用地手续不全,导致部分苗木需迁移,给予城建股负责人书面检查处理;三是建立《来安县住建局城市绿化项目台账》,适时监督项目情况。

4.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转作风、强担当、务实绩、促发展”作风建设提升行动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认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培训会,并对漏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责任人员深刻反省,以示警醒;三是结合本次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认真梳理上报相关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情况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贪念》,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组织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制定《县住建局纪法教育月专题活动方案》,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邀请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会,认真梳理住建系统廉政风险点,明确党风廉政防控主体责任,同时将局办公室、建筑节能等纳入风险点清单,并在全局范围内排查出廉政风险点9项;四是县住建局党组书记以“不忘初心,坚守廉洁底线”为主题上廉政党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需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二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绿化巡察整改进展、农民工工资落实等专项监督检查5次;三是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逢节必查、逢疑必究。

7.关于“工程未批先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培训会,使参与人员深入了解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是建立《来安县住建局重点项目管理台账》,对2023年12个重点工程进行排查,了解每个工程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三是制定《来安县住建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的质量、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8.关于“工程施工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培训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业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二是对反馈指出苗木以次充好和偷工减料等问题及时进行补种和更换,对绿化工程未审计的,将未栽苗木进行扣除;三是约谈滁州市建科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四是对县新城街头绿地工程,滁州林源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分包问题,责令交纳违约金;五是对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室外工程,安徽林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拆解部分工程分包等问题,责令交纳违约金。六是全面梳理住建系统负责在建项目,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9.关于“合同订立不合规,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方面内容,提高业务人员合规性审查的业务能力;二建立2024年新开工项目台账,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督工作;三建立完善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10.关于“验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验收;二是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苗木不合格问题,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评估。根据设计规格和工程要求,对不合格的苗木进行了更换和补种。同时开展定期巡查,确保苗木健康生长。

11.关于“养护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与树木养护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明确其职责和义务,对绿化养护期间树木出现死亡,及时进行补种等;二是对县汊河镇金港湾停车场和民主路停车场死亡树木进行补种;三是建立《来安县住建局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养护巡查,明确养护的职责。

12.关于“作风建设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财会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综合素养;二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局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往来款进行调整;三是制定《来安县住建局债权债务清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往来款清理工作。

(三)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情况

13.关于“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明确局长办公会与党组会议事内容和程序,将“三重一大”议事事项全部列入党组会进行研究;二组织召开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情况说明。

14.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实施;二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交流研讨党建工作,力争上位。三是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2023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1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书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机关党支部书记对第二党小组组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培训会,对下属5个党支部支委班子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知识业务培训。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评估。

1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参加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和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

17.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深入了解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二是机关党支部支委亲自带头,积极参与谈心谈话活动,收集批评意见14条;三是局总支支委对局下属5个党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提高会议效果。

18.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制定《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严格执行。

19.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总支书记带队对下属5个支部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一次排查,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二是召开党员干部培训会,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员发展程序的5个阶段,25个步骤,确保党员的发展工作合规合法;三是制定《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新党员制度》,并严格执行。

20.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保障性住房租金催缴计划》,由公租房主管部门和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定期分阶段分批次,对欠费租户进行短信、电话催缴,必要时进行上门收缴;二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租户台账,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使用情况,为后续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三是制定《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功能,牢固树立“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硬的纪律,切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标本兼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全面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效,深化成果运用。深入学习和理解巡察整改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成果的积极效应,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审视潜在的不足和短板,构建坚实的制度防线,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持续完善和优化,以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643;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1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239200);电子邮箱:laxzjj@126.com。

中共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