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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4-06-18 10:43:48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安排,2023年6月2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对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11月3日,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向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城管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二)分解任务立行立改。研究制定了《县城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把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全程督导,定期调度。局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明确交办责任,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整改落实到位。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来安县绿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度》等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学习议程,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和研讨。二是组织服务公司职工,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县市容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细化《来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全力提升来城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四是编制了县城市管理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化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资料汇编,同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利用公园广场广告牌,设置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化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专栏,不断增强全民城市绿化理念。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县城市管理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化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资料汇编,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其中。二是严格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关于“部分职能职责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了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二是安排专人围绕来城园林绿化发展现状,结合已有的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来安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来城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发展规划,并报请发改委审阅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4、关于“城市园林绿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白鹭大道妇幼保健院和来安大道残联处部分绿地被毁种菜、西城路段绿化带中龙柏树苗和来安大道北延绿化带被破坏、白鹭大道与永阳西路交口茶梅球被盗等问题的复绿整改。二是修订完善了《来安县园林绿化养护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我县城区内纳入市场化及由园林承担的所有道路绿化、公园绿化和园林绿化设施开展日常巡查。三是结合2023年12月“创城创卫”工作,向市民发放《城市绿化条例》宣传单页,强化市民树立爱绿护绿理念。

5、关于“推动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死亡的白玉兰全部更换为高杆紫薇,合计补栽紫薇159棵,目前已全部补栽完成。二是编制了县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对来城园林绿化近期建设目标进行了详细规划,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6、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神要义。二是严格落实《滁州市城区绿化工程项目统计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并报归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二)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情况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及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是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2023年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审议通过《来安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措施。四是梳理2017年以来我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情况,分层次在局党组会议及局属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8、关于“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面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9、关于“工程无立项、无设计,未批先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滁州大道(来安段)绿化工程一标段、老城区新建街头公园(古樟建辉公园)2个隶属项目的立项资料进行归档,并对局2023年以来建设的工程项目立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业务水平。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0、关于“招标采购不严肃,明招暗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组织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了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新建街头公园(古樟建辉公园)进行了审计,核减施工单位工程价款11.69万元。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11、关于“苗木采购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要求,执行采购流程。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采购询价的标准流程,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三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明确政府财务项目审批、申请、计划编审、方式变更及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四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该工程项目采购小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2、关于“工程施工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来安县绿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苗木栽植标准。二是对政务中心栽植的三角枫重新进行测量,并对不符合规格的苗木进行更换。三是与县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结算变更单,并在在审计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四是对2023年新建4个街头绿地工程图纸及清单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工程量变更流程合法、合规。五是对施工单位滁州林源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其违规转(分)包行为按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六是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相关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

13、关于“合同订立不严肃,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流程和严肃工作纪律。二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14、关于“验收走过场,结算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政务中心北侧6棵香樟苗木进行了补栽。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价款。三是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项。四是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了排查统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去函协调解决工程款欠款问题。

15、关于“养护监管不到位,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来安县园林所绿化养护巡查制度》的通知,细化考核细则,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形成巡查人员绿化养护巡查工作日志。二是完成2棵丛生朴树的补植。三是对该工程项目绿化养护工作相关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

16、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工程项目审计结算时,对日本麦冬、狼尾草、中山杉工程量进行核减。二是修订完善县城管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工程项目管控。

(三)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情况

17、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印发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人事调整及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对全局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来安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同时对全局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摸排,制定防控措施87条。三是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对全局2023年以来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支付工程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台账。四是加强对局属各二级机构财务监管力度,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支付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后进行支付。

18、关于“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共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按流程决策。

1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党的建设责任,强化党建责任落实。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调整班子分工,明确党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工作责任。三是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四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调阅制度要求,每季度对局属各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及党小组会召开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

2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有效提升党员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按“三会一课”调阅制度要求,每季度对局属各党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及党小组会召开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四是制定党支部学习工作台账,将学习内容列入台账范围,有效保障“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

2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前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问题整改“四项清单”。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形成批评意见32条,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2、关于“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化党员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制定谈心谈话安排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四必谈”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三是针对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内容仍停留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问题,已在党员大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要求,规范全体党员参加年度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三是针对2021年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均未开展个人自评问题,已在党员大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费核算标准及管理要求,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对2020年度党员党费交纳标准进行了核定,并补缴党费。

25、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二是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前制定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形成批评意见32条,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四是关于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已结合实际情况梳理统计,并清理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功能,强化“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硬的纪律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学习理解巡察整改的目标和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任务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确保“长效化”,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促进成果转化。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常态检查制度缺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堵住制度漏洞,真正做到“防反弹”和“遏源头”,以整改落实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局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0-5612782;邮政地址:来安县中央大道44号;电子邮箱:lacgzfj@163.com。

中共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