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巡察组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对下一步做细做实、全面整改、举一反三的要求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直接负责、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个个有人管、措施条条有人想、工作件件有人做。
(三)制定方案,分解任务。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人员对反馈意见稿进行细致梳理,对巡察反馈的各个问题进行细化,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各个问题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情况汇报,查阅整改材料,分析问题根源,帮助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做到深入整改、全面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加强政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尚有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要求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2.关于“统筹谋划面上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来安县校外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好各项校外活动;二是开展富有来安地方特色的校外教育活动,在原有的半日校外综合实践活动中增设特色德育活动——“一刻钟好人德育课堂”,用身边好人讲述身边事;三是充分挖掘和综合利用地方资源,通过发布志愿征集,聘请了10名国家、省、市、县各级好人组建好人德育队伍,遴选5名优秀科技辅导员志愿者加入校外辅导员队伍,增强校外教育力量。
3.关于“半日校外活动覆盖面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把半日校外综合实践活动简介发到各校,让学校向师生宣传活动涉及的德育、普法、科技等具体内容;二是扩大半日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覆盖面,将城区中小学全部纳入到半日综合实践活动的年度安排计划中。
4.关于“开展活动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增强对青少年劳动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兴趣培养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与县教体局教师发展中心对接,加强劳动、科技教师业务培训,提高劳动教育、科技教育质量;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教育与劳动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科普大篷车、科普专家讲座进校园、劳动实践等活动。
5.关于“教育培训、指导辅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少先队辅导员、科技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全县教师培训计划,统一开展相关培训;二是制定《联系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县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指导和全面检查,并向所检查的少年宫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方面有不足之处
6.关于“思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组织开展讨论,不断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纳入班子成员履职报告内容中,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7.关于“开展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纳入到政治学习计划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监督与风险隐患排查;三是按要求对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等相关活动进行审查备案和工作提醒。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章中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等,及时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传达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并签定《党员承诺书》;二是研究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外教育工作结合,同谋划、同布署、同落实;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和教育活动,在平时工作例会中,对全体教师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争当遵纪守法模范。
9.关于“遵守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机关考勤制度》等2项工作制度;二是修改完善中心考勤制度,明确考勤工作纪律,明确分管责任人,严格管理;三是由当事人作情况说明,并在教师例会上作自我批评。
10.关于“安全管理存在过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少年宫安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全体培训班教师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教师责任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定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将卫生间及教室楼道内棱角安装防护条,及时清理地面水迹。
11.关于“绩效考核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县教体局关于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和要求,提升全体人员对绩效考核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绩效考核流程。
12.关于“支付资金附件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教育,由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财务人员工作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三是规范凭证管理,完善会计账簿,已将支付资金相关附件放入账簿。
13.关于“物资领取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主要负责人对财务人员谈话提醒,对财务人员进行责任心教育;二是加强物资管理,规范领用程序。制定《物品采购及慰问品(金)发放管理规定》,明确物资领用要求,完善物资领用登记工作。
14.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经办人员和全体工会会员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工会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有关规定;二是已及时按规定测算并补缴了个人会员费。
(三)在抓党建促业务、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短板
15.关于“未按要求建立党支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材料申报,于2023年1月18日提出申请,2月3日县委教体工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活动中心党支部;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求,开展支部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6.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编印的《党的组织生活操作规程》,吃准吃透会前、会中、会后各项流程;二是召开2022年度党组织生活会暨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分别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逐一对照检查,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7.关于“参加小组活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政治理论、业务学习考勤制度》,对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书面请假,说明清楚原因,及时补学。二是认真学习《党的组织生活操作规程》,在成立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党支部后,及时规范有效地开展了党支部活动。
18.关于“党员证填写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与提醒,并对3名党员的党员证进行了更换、年审。
19.关于“未严格落实‘三定’方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县委教体工委汇报有关情况,主要负责人多次与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股室负责人沟通协调,并召开工委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二是聘请县内有特长的教师作为校外教育志愿者,扩大校外教育教师力量。
20.关于“教职工队伍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聘用定居来城本地、具有相应学历、有长期聘用意愿的教师任教;二是经常开展相关培训,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定合同,缴纳险金。
三、下一步打算
(一)着眼长远,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持续深入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完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使巡察整改作用持续发力。
(二)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举一反三,推动校外教育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校外教育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新的起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校外教育工作思路,做好服务未成年人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18299;邮政地址:来安县来安大道与来阳路交口东南侧100米,来安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子邮箱:la56068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