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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8 16:19:04 关闭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20181217日至1221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215日,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反馈意见会,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县民政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了《来安县民政局关于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着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切实抓好落实。局党组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巩固坚持的原则。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安排,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 重新修订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民政大讲堂主题活动》,开展民政业务政策解读。制定并印发了《来安县三留守之家监管办法(试行)》,从整章建制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整改情况

1.脱贫攻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全体帮扶责任人和机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重把学习内容学深吃透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步伐。同时,制定了《县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脱贫攻坚中央、省有关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工作讲话精神纳入进去。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或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研究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认真细致学习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理论精神,进一步提升帮扶责任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2.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明确了局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脱贫攻坚分管领导。局领导班子1名成员在汊河征收办从事征地拆迁工作。局脱贫攻坚工作联络员主要从事全局脱贫攻坚工作资料的整理、完善、上报以及与县扶贫办沟通协调业务。加强业务政策学习培训,开展6期“民政大讲堂主题活动”,培训120余人次。活动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对低保、五保等民政业务进行详细讲解,把准把实政策方向,坚决落实扶贫政策,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不走样。及时核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407名,将符合条件的718名申请对象纳入到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中,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3.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引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印制相关宣传单(册)300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开展民政脱贫攻坚宣传。同时,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民政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10余条,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4.脱贫攻坚项目建后管养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的建后管养工作,严格落实项目监管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并印发了《来安县三留守之家监管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日常管理等。同时,对三留守之家开展的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人员的活动进行了分类,旨在进一步指导乡镇开展活动,丰富三留守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截止到目前,在“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共1657人。同时,2018年制定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方案,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帮扶都有详细的关爱帮扶措施,依托镇、村妇联、共青团组织以及广大青年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5.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2017年,利用市级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在雷官镇黄桥村新建1个三留守之家,项目主要是采购安装部分设施设备以及对原有房屋进行简单装修。通过招标,雷官镇人民政府与项目中标单位安徽智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针对雷官镇人民政府临时借用的黄桥村三留守之家的电脑和数码相机且未及时归还,及时函告督促雷官镇人民政府及时归还了电脑和数码相机。同时,还会同雷官镇民政科、财政所指导黄桥村建立了固定资产账目,确保有据可查。滁州卷烟厂捐赠资金用于张山镇罗顶村修建蔬菜大棚,项目中标后,因雨水导致场地“三通一平”无法按期完成,故业主未能及时与张山镇人民政府签订施工合同。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省扶贫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相关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6.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使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加强资金的监督,严格落实资金。2018年,利用市级扶贫资金10万元以及县级配套资金90万元,共建成“三留守”之家项目20个,实际资金支出62.836万元,其中市级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县财政资金52.836万元,结余资金37.164万元由县财政全部收回。作为张山镇罗顶村的联系帮扶单位,2018年,捐赠3万元用于罗顶村国槐基地的围栏建设,由于滁天高速规划需横穿张山镇罗顶村国槐基地且具体位置暂未确定,导致帮扶资金暂未使用。目前,滁天高速横穿位置基本确定,经与张山镇人民政府、罗顶村民委员会协调一致,启动围栏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做招标前的设计、造价等前期工作。

(二)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整改情况

7.脱贫攻坚有关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各项资金使用程序,从20194月起,严格执行资金拨付有关规定,对全县五保经费通过财政“一卡通”按月拨付至个人和敬老院。同时,会同财政部门,督促乡镇将集中供养五保经费及时足额的拨付至敬老院资金账户。对三城镇敬老院财务账目中出现的报刊费用,已要求三城镇人民政府及时将该费用拨付敬老院财务账户,冲抵报刊费。同时,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将集中供养资金及时足额的拨付至敬老院资金账户内,并加强监管,杜绝出现“报刊费”等等与敬老院资金支出不相符的项目。

8.社保兜底脱贫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针对目前民政业务多等情况,先后召开民政会议3次(以会代训),及时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研讨相关民政业务,加强民政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为困难群众服务的能力。同时,深入部分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开展调研,为乡镇民政工作解决相关问题。在低保动态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月动态、月调整工作机制,及时动态调整不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止到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核销不再符合条件的311人,新增符合条件的625人。

(三)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整改情况

9.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脱贫工作监督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派驻纪检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及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县民政局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提醒和监督力度,着力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及时派员参加县民政局有关脱贫攻坚会议,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构执纪监督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12172;邮政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县民政局;电子邮箱:lamz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