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积极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新路径,织密立体监督网,强化对村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着力破解村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难题。
“我们注重力量联合、信息联享,与农业农村、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动化监督检查,通过协作配合,使监督更具有靶向性,发现问题更精准。”马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一次与行业部门开展的联合督导中,巡察组从部门提供的材料中发现该县周鹿镇智超村虚列预算、制作虚假报账材料套取资金的问题线索并移交。
每轮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重点函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细化监督重点,为巡察组进驻提供“课前预习”。巡察中,通过与部门协作配合,跨行业整合监督信息,收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问题情况,梳理出具体材料清单,为巡察查找政治偏差“划重点”“圈考点”,助力巡察监督有的放矢。
“在靶向发现问题的同时,我们畅通群众参与巡察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群众‘送上门’的问题。”该县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在家群众登门访、外出人员电话访、重点对象反复访、重点问题跟踪访、办公地点开门访、疑难问题再回访的“六必访”,因地制宜结合“村头会”“灶头会”“板凳会”等方式走访群众。在一次对白山镇某村的走访中,巡察组听到群众质疑“镇政府出资几十万给党支书修建牛舍和买牛”,于是“顺蔓摸瓜”,核查发现了该村党支部书记罗某某占用村集体资产的问题线索。线索移交后,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该县巡后及时反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方案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整改情况报告成效清单“四单合一”机制,坚持乡(镇)村同责、以改促建原则,督促乡镇党委和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条逐项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专班在白山镇造华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检查中发现,县委第十五届第四轮巡察已反馈该村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存在未能按规定收回收益金甚至本金损失风险问题,但该村至今仍未整改。发现问题后,专班迅速核查并移交了该村党支部书记蓝某恒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线索,蓝某恒随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马山县十五届党委共巡察村级党组织110个,发现涉及村级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推动解决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耕地保护等民生领域方面问题23个。(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