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乐乡塔儿村的民政救灾物资发放表领取人签字一栏的笔迹是一样的,可能是一个人签的。”近日,在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纪委监委片区协作调度会上,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鹏飞向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王晓波说道。
此前,云州区纪委监委以片区协作模式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第一监督检查室和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成立监督检查组,前往聚乐乡等乡镇开展监督检查。
在塔儿村村委会库房中,检查组发现存有棉被等物资。经向塔儿村党支部书记询问,检查组得知这些棉被为区民政局向群众发放的温暖过冬救灾物资,随后翻阅查看物资发放台账,发现领取人签字笔迹问题。
调查发现,聚乐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郭某某收到区民政局通知,领取救灾物资棉被褥45套、棉大衣9件,面向塔儿村等8个行政村发放。在实际工作中,塔儿村没有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救灾物资,村干部伪造困难群众签字、手印,将《困难群众慰问品发放花名表》报聚乐乡政府。郭某某在未核实塔儿村等救灾物资是否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向区民政局上报领取花名表。最终,郭某某和相关村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云州区纪委监委按照力量统筹、工作贯通、目标协同的原则,积极深化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统筹开展“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实现监督成果共享、监督效能提升,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区纪委监委以“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三统一”机制牵头统筹“室组”“组组”“室组地”联合的大兵团作战平台,从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方面构建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办案内部协作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该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室发挥在监督审查业务能力、人员力量配备等方面的长处,弥补派驻组、乡镇纪委的短处。在日常监督、线索研判、收集情况、调查取证、询问突破等方面,各协作方既坚持主动守位、各尽其责,又协作补位、用长补短,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人员不足、精力分散等问题,变“单兵作战”为“集团出击”,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山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