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漏引程序性条款,需要补充。”“这份谈话笔录中,个别细节和书证不一致,请再次核实。”日前,山东省广饶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内审员小王认真审核案卷材料后,提出内审意见。
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审工作机制,是广饶县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规范审查调查环节案件质量内审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承办部门明确一名经验丰富、工作认真的业务骨干,担任案件质量内审员,对案件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会诊把脉”、逐一自查,并提出内审意见。移送审理后,案件质量内审员协助审理部门快速掌握案情、把握重点,并根据审理部门的补证意见进行补证。
“内审机制的严格要求,倒逼我们每名办案人员学透基本功,精通业务知识。”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案件质量内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83起案件开展内审,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8个方面制定127条执行标准,为办案人员提供精准指导。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案件评查,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题培训,逐项梳理常见执纪执法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面对面答疑解惑,不断提升案件内审员理论和业务水平。(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