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区城建局发挥好第一牵头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压实日常监管职能,管住‘小微工程’,严防‘小微腐败’。”近日,围绕区委第三轮巡察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南京市溧水区纪委监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村级小微工程专项治理工作。
溧水是南京的郊区新城,也是传统涉农区。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该区土地整治、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环境提升等村级小微工程不断增多。“这类工程面广量大,管理粗放,造价较小,看似不起眼,但极易滋生‘蝇贪蚁腐’,要纳入巡察内容重点关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
对此,该区在开展首批对3个镇(街道)及所辖38个村(社区)常规巡察的同时,专门抽调审计、农业农村、水务、村建等部门人员,加强对村级小微工程重点监督,并开展专项审计。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调研、实地查看等,共发现项目决策论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监管等3大类11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包括前期规划和论证不够充分,镇(街道)职能部门工程监管不到位,合同执行和变更报批不严格等。
“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政策文件新规定新精神跟进学习不及时,项目建设凭老经验、土办法;二是少数村(社区)干部抱有侥幸心理,心无所畏导致行无所止。”在区委巡察组组务会上,有关同志分析道。
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改什么问题。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存在的上述问题,区委巡察组第一时间将其通报给相关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督促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同时,推动民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培训,加强工程领域法规制度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防止边巡边犯、边改边犯。
根据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机制有关问题线索处置的规定,区委巡察组第一时间将11件问题线索移交该区纪委监委查处。区纪委监委在处置问题线索的同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跟踪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人。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只能算是跑完了巡察的‘前半程’,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从制度层面推动问题解决,最终实现长治长效。”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推动成立由城建部门牵头,农业、财政、水务、城管、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梳理村级小微工程领域监管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另一方面,结合出台的《区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全过程推动巡察监督实施办法》,提请区分管领导全程指导和调度分管部门、领域问题整改,上下联动、左右发力,共同推进村级小微工程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据介绍,目前该区已启动第四轮区委巡察工作,对其他5个镇(街道)和所辖的80个村(社区)进行常规巡察,继续同步开展村级小微工程专项巡察,努力实现工程项目全覆盖、问题清单全起底、存在问题全整改,持续净化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风气。(南京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