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针对小南山遗址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巡查队伍由哪些人员组成?多久巡查一次?了解到你们单位申请了20余万元资金用于文物保护,请说明具体去向……”近日,黑龙江省饶河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组长向县文物保护中心了解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情况。
饶河县文物资源丰富,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02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保护单位35处,尚未定级352处。饶河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室组”联动优势,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全面统筹、监督检查室跟踪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线监督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研督导等方式,对责任落实、资金使用、文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化遗产普查、甄别工作的力度,及时将有限的、零散的文物资源进行挖掘整合、集中保护,与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年初以来,饶河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份,督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完善制度3个。
同时,饶河县纪委监委还注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我们将继续深化专项监督,做好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高质量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推动保护历史文物与文化遗产工作风清气正,取得实效。”饶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