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近日,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学校开展财务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抽取了来安中学、来安三中2家单位,通过查阅收入支出明细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通过检查发现,被抽查单位基本能做到合规合法,但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善、附件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对存在问题单位,检查组下发整改提示单2份,要求限时整改并反馈结果。
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要强化纪法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等报销相关要求,不得随意举办各类活动并巧立名目发放津补贴。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