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县委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和有效完成,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立足监督职能,主动对接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做好巡察工作部署。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领会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精神,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好巡察组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巡察工作的任务和具体要求。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协调巡察组同干部职工的沟通,按照巡察组的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和材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以保证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做到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分工合作清晰明确,上下联系渠道畅通,工作推动协调得当,落实措施扎实得力。
二、紧盯重点,做好监督执纪工作。一方面,纪检监察组将会配合巡察组做好材料报送、谈心谈话等工作,并在巡察结束后,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做好查办处置工作。另一方面,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建立责任清单,企业内部加强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完善整改台账,坚决避免问题再现。
三、及时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结束后,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被巡察单位需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改进。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效果。并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