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协助县公安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工作中,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把好廉政审查关,筑牢廉洁“防火墙”。
强化审核流程。在收到关于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征求意见函后,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从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责处理、处分情况及日常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后,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对审核情况严格把关,确保廉政审查查得清、审得准,意见回复全面、真实、准确。
严格审核内容。把审核重点聚焦是否有问题线索在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是否正在影响期内等内容,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有“病”说“病”,不隐瞒、不回避,充分发挥好廉政回复意见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防火墙”作用。
建立审核台账。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审核事项、时间、审核意见建立审核台账,并对涉审材料复印件和审核记录进行存档备查。2024年上半年,共完成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回复30批25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