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监督监管,2月5日上午,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项检查。
纪检监察组主要从财务账目、食堂食品安全以及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三个方面开展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县检察院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派车)、招标采购;二是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有无配备餐具消毒设备,消毒记录制度、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是否严格落实,是否按照要求将生食、熟食分开,是否建立并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等;三是查看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外来人员进出登记戴口罩情况,快递收件消毒、电梯、门把手消毒、卫生间消毒、检务大厅消毒情况,春节期间人员离滁报备情况等。
严管就是厚爱,今后,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坚持这一理念,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坚决遏制餐饮浪费,严防节日“腐败病”滋生,力促全体检察干警“年关”过好“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