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县纪委监委召开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井斌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协作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7月31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宣读了《关于建立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协作组的意见(试行)》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季度重点工作指引制度》,领学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建立纪检监察协作组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需要,是推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实现贯通融合的具体实践,是提高派驻监督质效的创新举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和要求上来,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协作组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建好、建强协作组,充分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协作组要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定位。处理好与县纪委监委,县直部门党组、党(工)委,派驻(出)机构的关系,在制定的制度框架内推进协作组建设。要立足系统集成,强化协同联动。用好用活定期会商谋划、联动监督检查、协同审查调查、案件协作审理、联合调查研究、学习培训交流等6项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协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加大问题线索挖掘力度,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委统一领导、室具体统筹、组协作联动”的推进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协调督促作用,推动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以及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贯通融合。要强化能力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