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电商发展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电商发展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电商发展服务中心高度重视,2月1日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会和整改动员会,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自觉,主动认领责任,一是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等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2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分析研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落实整改责任。中心领导班子切实肩负起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后,分类梳理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时限,积极推进。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细化整改举措。围绕巡察组反馈提出的意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讨论研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逐项进行分解梳理,经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为抓好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规范管理工作缺位
1.关于“重要讲话精神未贯彻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学习机制。强化对中心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认真开展学习。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全省作风建设、“暖民心”行动等会议精神。
2.关于“机构改革任务未落实,改革后未按电商中心六项职能开展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电商发展服务中心六项职能,并开展学习研讨,持续增强履能力。二是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滁州非羽网络有限公司开展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关于“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对清流市场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重新印发了《清流市场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文明菜市”行动要求,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脏乱差”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4.关于“市场电商平台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终止合作协议。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终止与滁州非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清流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对市场的日常管理情况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6.关于“食品快速检测考核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快速检测室制度。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食品快速检测室运营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7.关于“对汊河市场管理一交了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市场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开展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综合治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市场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8.关于“市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市场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农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完善标志标识。对清流市场内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标识标志等进行排查梳理,规范设置生命通道等标识。
9.关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汊河市场征收。县商务局已报告县政府征收汊河老街市场,正在组织实施。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食品快速检测室运营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10.关于“食品质量过程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学习。清流市场管理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二是开展食安培训。组织市场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员常态化巡查市场食品安全情况。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习意识形态方面的知识;二是召开班子会,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抓紧抓好电商发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12.关于“七个纳入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七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重要工作内容,列入2023年度中心工作计划和2022年度中心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程建设领域乱象时有发生
13.关于“缺乏担当作为精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发挥清流市场公益性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对清流市场内的门面房和固定摊位实行公开招租,为经营户群体提供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14.关于“第一责任人”监管缺位,廉洁风险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规范整顿。根据监察建议,县商务局成立领导小组,已完成清流市场规范整顿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15.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班子分工。重新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统筹抓好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二是充实人员力量。已招聘熟悉电脑操作的年轻同志1名。
16.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7.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深刻检查。责令中心支部负责人对述职材料错字、主题教育方案抄袭等问题进行深刻检讨。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工作纪律松散,内部管理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二是加强考勤管理。规范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现象。
19.关于“合同文本和工程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完善各类合同签订程序。二是严肃责任追究。责令有关项目建设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
20.关于“更改合同,提前支取质保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学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责任,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1.关于“工程增量较大,动用暂列金未见报批手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原始材料。调取市场新建菜场室内二次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资料,查明问题原委。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承包改建工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合同约定等方面的业务学习。目前清流市场工程维修费用的商店发票已更换增值税普票。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批评进行教育。
23.关于“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履行财务支出手续,杜绝现金支付现象。二是推动汊河市场征收。县商务局已报告县政府征收汊河老街市场,正在组织实施。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4.关于“不扣质保金、不进行质保期内二次验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质保金。要求施工单位归还违规支付的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再予支付。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5.关于“多发聘用人员工资,违规发放加班补助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劳动法》,对中心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6.关于“超标准发放福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福利发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超出标准发放的福利,全部退回中心账户。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7.关于“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8.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且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行为。采购项目严格履行报批、询价等手续,及时入固定资产账。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9.关于“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优化人员年龄结构,已由县人社局招聘事编工作人员1名。
30.关于“人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电商发展服务中心六项职能,并开展学习研讨,持续增强履能力。二是加强人才建设。补充新鲜血液,已招聘年轻同志1名。
3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落实一把手抓党建责任,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党建工作。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提请局党组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2.关于“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本单位工作人员诫勉谈话事例教育和警示干部职工。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3.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按时收缴党费。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4.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决策制度。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等工作制度。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等事项,均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5.关于“未落实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决策制度。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等工作制度。二是抓好制度落实。对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等事项,均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
36.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核销手续。报告县财政局,对2021年审计指出的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电商发展服务中心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树立新风,加强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消除廉政风险。举一反三,查缺补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一改两为”要求,全面提升党建引领电商发展服务能力,实现电商发展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电商发展服务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5616622,邮政地址:来安县城河南路1号(原外贸局三楼),电子邮箱:laxsw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