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质安站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2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质安站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质安站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反馈后,质安站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分析认领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认认真真地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成立由党支部书记、站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明确人员专人负责整改工作,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起草、报送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站长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跟踪督查。
(三)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质安站坚持问题导向,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6次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县质安站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3个方面10大问题36小问题进行分解落实给相关各室,在制定的方案中,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和责任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所欠缺
1.关于“学习内容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来安县质安站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二是组织质安站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收看习近平考察安徽时视频和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三是支部书记带领大家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交流研讨。
2.关于“学习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质安站党支部统计公布2023年第一季度“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要求每位党员每天认真落实“学习强国”学习;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的二十大报告一系列重要论断》等3次;三是开展质量安全管理交流研讨。
3.关于“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来安县质安站支部二十大学习计划》;二是邀请住建局党总支书记带队对质安站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察指导;三是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党史学习研讨交流。
4.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来安县质安站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二是组织质安站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检查暨节后复工专项检查。
5.关于“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站分管领导和全体监督员学习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会议精神;二是组织专家对公园路小学项目申报安全标化工地进行帮扶指导,组织专家对来安县中医院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申报“琅琊杯”工作进行帮扶。
6.关于“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质安站分管领导和全体监督员学习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二是贯彻学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和第十版防控方案”;三是深入各在建工程项目组织贯彻学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和第十版防控方案”。
7.关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县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来安县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大会上对文件进行了宣贯;二是组织学习《滁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的通知,对项目进行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督交底;三是根据住建局印发的2023年一季度检查的通知,开展了扬尘治理检查工作。
8.关于“化解信访矛盾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质安站分管领导和全体监督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二是建立质安站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完善了质安站质量投诉处理台账;三是针对项目存在群访群诉隐患的情况,及时给开发商下发督办通知,并召集业主见面共同商讨维修方案,妥善化解信访隐患。
9.关于“质量安全检查频次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来安县质安站工作岗位职责及相关制度文件,制定2023年度质安站质量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及工作计划;二是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季度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及时反馈发现问题。
10.关于“整改复查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质安站分管领导和全体监督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是结合日常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制定检查、复查台账,对项目上报整改情况,认真开展复核工作。
11.关于“商住房质量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站业务人员对《滁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和《进一步加强滁州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二是对两个项目商品房竣工验收前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强化竣工验收监督工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2.关于“在建工地安全隐患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培训;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程的通知》;三是转发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滁州市住建领域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
13.关于“违规预收检测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检测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收取检测费;二是签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议,明确条款规定,填写合同编号盖双方单位印章;三是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据和服务价格张贴在前台窗口。
1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质安站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成立县质安站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三是通过站长办公会、党员大会、三重一大会议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15.关于“没有开展排查研判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與情管理的通知;二是制定质安站舆情监控和网络评论制度,成立质安站网络與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并形成报告。
(二)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6.关于“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二是制定质安站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成立质安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单位负责人定期对管理建筑工地一线人员进行廉政风险监督谈话。
17.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风廉政检查约谈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约束和监督;二是单位负责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的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18.关于“滥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方案,建立清退台账;二是对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清退到位;三是县纪委三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19.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财会基础知识》《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二是对超标准部分金额经办人退回单位账户;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0.关于“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二是对检测中心绿化工程进行审计;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制度、《财会基础知识》《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1.关于“公车维修手续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签约汽车维修公司,实现定点维修,加强公车维修日常监管;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2.关于“购置固定资产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3.关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二是质安站、服务中心、检测中心由单位缴纳的个人公积金部分目前已全部收回。
24.关于“无依据拨付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建筑业协会沟通还款情况,下发催款函;二是按规定收回相关经费。
25.关于“往来款余额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检查核实;二是下发催款函4份;三是制定持续推进的计划方案,逐步完成整改往来款余额较大问题。
26.关于“工会经费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按规定单独建帐记账,足额缴纳工会费;二是把个人欠缴的会费补缴到工会账户;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27.关于“一是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及业务知识。重点研究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决定,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和党建工作融洽发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8.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二是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通报上次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情况;三是支委委员通报党支部检视问题情况;四是参会党员在会上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每位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9.关于“党小组会不符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严落实制度建设;二是严格按照党小组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交流研讨;三是定期开展会议记录自查工作,明确学习次数、学习内容及参会人员。
30.关于“党员证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党员证》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党支部管理;二是由支部组织委员按规范统一填写有关事项,如实记录好每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民主评议、所受党内奖励或处分、组织关系变动等情况,并做好每年的年审。
31.关于“单位结构、人员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技术服务中心合并到质安站统一办公;二是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
3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由住建局党组对质安站领导干部重新任命;二是对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三是检测中心所涉及的人员中违规提高职级待遇予以取消;四是违规领取的职务补贴清退到检测中心账户。
33.关于“单位之间关系混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技术服务中心合并到质安站统一办公;二是经住建局党组研究决定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住建局下属国有企业;三是建筑设计院人事关系按来编办[2019]51号和来事改组[2020]5号文件执行。
34.关于“整改自觉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质安站党支部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先后召开1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难点问题调度,推动整改举一反三,取得实效。
35.关于“清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方案,建立清退台账;二是质安站、服务中心、检测中心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已清退到单位账户;
36.关于“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方案,建立清退台账;二是质安站、服务中心、检测中心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已清退到单位账户;三是县纪委三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建章立制、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二)深化廉政教育,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深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抓手,全面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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