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深抓实整改工作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在县委巡察反馈会议后,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所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为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2.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效,一是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具体工作责任,全面压实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二是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罢手,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撒手,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手。
3.逐条整改,确保工作成效。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把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动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不足
1.关于“单位学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其中。二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开展研讨、交流。
2.关于“班子成员学习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制定《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并撰写心得体会,严防学习流于形式,不断强化学习效果。
3.关于“应知应会不掌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二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法规测试、撰写心得等方式,不断提高所内干部职工理论的学习质量。
4.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史学习列入党员大会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学习,督促党史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制定县环卫所党支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三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印发《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杜绝酒驾醉驾行为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教育形式,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5.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二是定期对市场化运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完善市场化运营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同时要求市场化运营公司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时,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6.关于“落实‘一改两为’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省委书记“持续深化‘一改两为’”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转作风、优服务、促发展”为民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升环卫领域为民服务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内设股室职能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所内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
7.关于“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所班子会议,通盘考虑合理调配人员补充考核队伍力量。二是进一步划分区域,明确考核时间节点,做到考核时间、地点、人员、图像各类印证资料齐全。三是对不属于我所管理范围内的保洁区域,及时发送交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
8.关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公厕建设农民工工资已监督中标公司发放完毕,信访问题已得到解决。二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前,充分征求民意,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拟定选址方案,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工,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请款拨付农民工工资,解除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三是积极沟通,咨询相关部门,解决职工反应问题,保障职工权益。
9.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学习,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活动,将单位微信工作群登记建档,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0.关于“垃圾分类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乡镇及时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环卫保洁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时加强对乡镇保洁人员的监督,有效提升环卫保洁人员业务水平和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二是每月定期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四是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奖励机制,通过积分兑换方式,有效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五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对居民投放生活垃圾进行入户督导和二次分拣。六是每日对来城生活垃圾分类进行考核,以提升垃圾分类效果。
11.关于“乡镇督查考核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乡镇工作进行考核,规范记录、现场打分、现场反馈、现场签字确认。二是动态调整考核人员组成,采取乡镇互查、与兄弟单位的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规范考核标准。
12.关于“城市公厕布局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初,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安镇实地调研政务中心广场周围公厕建设位置,结合实际拟定选址及方案,提请专委会研究。二是因向城路无建设用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公厕选址在文化路与广场二路西南侧、向阳路与来阳路交口东南侧,将政务中心广场周围公厕建设纳入2023年为民办实事新建公厕项目中,以解决群众不便问题。
13.关于“餐厨垃圾专项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二是要求服务公司,按合同要求对服务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运,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台账,留存归档。
14.关于“城乡仍然存在卫生死角”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有效遏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现象发生。二是要求乡镇合理调配人员,加大对乡村田野、城乡结合部、河坝沟渠的保洁力度和督察力度。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反对不正之风方面不够有力
1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6.关于“警示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明确教育内容,深入学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案例反面教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个以案”典型案例,并开展研讨交流,深化警示效果。
17.关于“一岗双责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并形成责任清单,有效堵塞廉政风险隐患。
18.关于“违规支付职业年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完善财务管理程序。二是严格依规依纪支付职业年金。
19.关于“报销费用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办公室工作制度》,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和维修申请手续。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经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批后进行报销,不断强化规范报销意识。
20.关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公积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人员的规范管理意识。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办法》,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21.关于“部分工程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5座公厕项目,其中二里桥菜场南侧公厕建设受群众阻工,县城市管理局积极联合新安镇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现场调研,将公厕地址调整至二里桥菜场东侧公园,并于2022年5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二是认真谋划2023年为民办实事新建公厕项目,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安镇积极调研、共同商议,拟定选址及方案,提请专委会研究。三是科学合理倒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施工并验收。
22.关于“办公室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人员集中学习《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提升公文写作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印发《办公室工作制度》,规范公文审批收发文程序。
23.关于“各项工作资料凌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归档范围、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移交局档案室保管。二是加强对2022年新建城南、城北垃圾转运站等工程项目监管,并及时做好留存归档。
(三)在抓好基层党建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尚有短板
24.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对环卫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进行改选,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批通过。二是制定季度组织生活计划报备表,并及时提交班子会议研究。
2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来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会前集中学习,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6.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规定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对6名党员进行了评议,经民主评议和支部研究,评选出优秀党员2名,合格党员4名。
27.关于“党员证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滁州市<中国共产党党员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日常监督管理要求。二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结束后,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
28.关于“培养发展党员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23年2月3日一名所综合办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23年3月6日党支部书记对该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待半年考察期满后,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该同志纳入为入党积极分子。
29.关于“选任程序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测评,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0.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二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超职数干部人员进行了清退。
31.关于“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对照2021年10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开展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深入查摆了存在问题,剖析症结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根据问题逐项整改。
3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实,长期挂账不能收回账款为垫付临时工工伤医药费和卫生费用等款项,已列入事业支出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从根本上整改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环卫体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治本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着力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制度成果的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助推环卫事业发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成果运用,力争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的成果与推动环卫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全面改善环境卫生服务、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环卫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0-5625030;邮政地址:来安县中央大道44号县环卫基地(邮编:239200);电子邮箱:23810564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