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共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总浏览量: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3-02-28 15:40:53 关闭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好抓紧抓到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带领班子成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发改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委党组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县委巡察发改委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部署、推进、督查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紧紧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3个方面17个事项46个具体整改任务责任到股室、到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住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存在差距

1.关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一次的理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粮食安全、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方面重要计划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及时充实长三角办、涉粮股室工作人员,增强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粮食工作力量。三是调整修订《来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着力提升全县粮食仓储能力。四是及时调整粮食工作领导班子分工。

2.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财政部门对接沟通,强化各类水库移民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移民资金准确承接、用足用好、发挥效益。二是积极落实省水库移民局“县级上报、市级审核、省级审定”的项目计划下达程序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确保申报一个实施一个,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加强移民项目的前瞻性研究,加强建成项目的使用监管和后期管护,确保项目管好用好,发挥效益。四是运用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纪检监察机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3.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来安县发改委工作制度》《中共来安县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纳入工作制度统一管理和执行。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和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打牢把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基础。二是制定《县发改委党建工作计划》和《县发改委党的建设责任清单》,将“七个纳入”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工作计划。三是规范分析研判制度,对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四是严格履行报告规定,定期向县委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

5.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来安县发改委工作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和班子权责。二是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委领导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分工权责更加明确、清晰、顺畅。

6.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审核把关并提请县政府研究、印发《来安县“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25个“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理顺发改委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系,切实发挥发改委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职能。三是进一步安排机关人员参加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执法考试,积极配合开展标后监督检查。四是制定出台《来安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五是做实移民项目前期工作,化解和避免影响工程实施的负面因素,确保工程能顺利实施。六是加强节点监管,督促乡镇政府加强项目施工的日常检查和对现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管理。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有反弹回潮现象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发改委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二是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责任。三是先后两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工作会议、党风廉政会议,听取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四是对下属2个二级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五是责令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追回下属单位违规为其职工缴纳的社保资金;党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派驻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组安排人员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提升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对工程建设领域“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违规降低承接资质条件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细则》,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责任分工。四是在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回复流程,对相关人选落实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审查把关。

9.关于“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先后召开全体人员、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会议,学习传达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10.关于“执行预算法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年度预算。二是结合发改委自身职能,精准编制年度预算项目。三是严格预算管理,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制定《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管理制度》。

11.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来安县发改委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规范租用社会车辆程序。二是在保障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尽量从公务用车平台调车,降低社会车辆使用频率。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县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要求,对违规、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的效能奖进行清退、追缴。二是责令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认真学习《来安县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举一反三,依据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13.关于“二级机构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由价格认证中心相关人员补齐医保个人应交部分。二是责令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将价格认证中心的财务纳入机关财务审计股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四是报请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对原粮食局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处置金额上交县财政。七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来安县发改委内部控制手册》和《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仍然存在

1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于9月底前完成机关总支部委员会设置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来安县发改委工作制度》,将民主生活会制度纳入工作制度统一管理和执行。三是由党组书记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查,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意见》。五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越权限表彰物品等额现金上交至单位财务。

15.关于“党管干部人事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免去机构改革前的发改委5名股级干部的原任职务。二是认真学习《来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办法》选拔任用股级干部程序。三是经县委组织部、编办同意,于9月中旬,将借用人员编制关系调入发改委机关。四是就情况特殊、长病假、无法联系人员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五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相关管理规定,将因私出国证件收缴办公室统一登记并保管。

16.关于“县委巡察整改严肃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先后2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领导小组,明确各班子成员相关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发改委主责主业,制定重点项目周调度和经济运行月调度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巡察整改档案资料的管理,完善整改资料。

17.关于“督促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司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二是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三是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方负责人的纠纷,履行法律程序,追究责任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县发改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

一是强化担当,夯实责任。委党组将继续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建章立制,务求实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切实抓好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不见到实效就绝不松手。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将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

三是放大成果,推动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机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塑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发改队伍,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更好履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全面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以优异的工作成效为建设现代化新来安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612473;邮政地址:来安县来阳路1号(县教体局4楼),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laxfgw561247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