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为人民利益而奋斗。
人民至上,首在下基层察民情。基层是党的政策方针落实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基层能听到群众真正所想,了解群众真正所需。只有真正沉下身下到基层去,才能全面准确知晓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才能走近、融入群众,为群众谋福利。党员干部要把实际情况与工作职能相结合,多花时间和精力到基层一线,和群众“坐一条板凳”,畅通民意诉求,摸实情、集民智、理思路、出良策,从基层群众中获取真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人民至上,重在善作为解民忧。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敢担当、善作为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本职责任,是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标尺,也是解民忧、纾民困的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践行初心使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持为民谋利、为民尽责,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积极主动作为,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难以破解的“硬骨头”问题要敢字为先、干字当头,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至上,贵在重实效暖民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群众所盼之事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能对群众问而不答、求而不应。党员干部务必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让群众评判成为工作闭环的必要条件。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享受成果,以实际行动创造无愧于人民的业绩。(驻自规局纪检监察组 曹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