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纪委监委突出强功底、扩案源、压责任、提质效,探索建立“四+”工作模式,助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有序高效运转。今年以来,1-6共处置问题线索175件,立案55件,党纪政务处分79人。
实战+演练“强功底”。每周开展一次执纪审查“谈话、笔录、取证”业务技能模拟演练,现场还原审查调查工作真实情景,点评注意事项。实行“全员办案、轮流主办”制度,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岗位31名干部至少担任一次案件主办人,全程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调查、涉案款物处理、移送审理等各环节,通过跟案学习、以案代训,提升纪法衔接、法法互联水平。
专项+平台“扩案源”。相继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两整治两维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调研等14个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一线接访、一线走访、一线排查收集问题线索。建立3条专线专网、1条互联网查询和1个本地数据库,打造三位一体审查调查信息平台,实现与县国土、财政、信访等多部门查询不动产登记、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访举报等资源信息共享。
协办+督办“压责任”。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由业务室对能否立案、如何调查取证、定性量纪等进行指导,结案后提交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建立重点督办机制,定期对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筛选确定重点督办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号管理,并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与被督办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明责。
考核+评比“提质效”。年初按照数质并重细化量化执纪审查考核指标;年中加强动态管理,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记录;年底对标对表,逐项打分评定。同时,每季度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重点检查案件的处理流程、定性量纪和办理时限等,着力解决调查证据不全、笔录水平不高、逻辑证明不严、后续处理不力、综合效果不佳等问题。(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