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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工作会议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7 08:12:46 关闭

 

为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障派驻(出)机构案件高质量、高标准,来安县纪委、监委成立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并于516召开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常委韩其余同志主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韩其余强调,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小组审理人员,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案件审理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业务水平。二要履职尽责,认真把好案件质量关。要严格按照审理工作业务流程,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把好案件证据、事实、定性等关口,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的“生命线”。三要严明纪律,牢固树立保密意识。要把保密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案件审理工作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不得向与办案工作无关的组织和个人泄露案情。如在审案过程中发现违反保密纪律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还对党纪和政务案件的审理知识进行了业务培训。(县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