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安县出台《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价办法(试行)》,通过案卷检查,加强基层业务指导,推动信访举报办理到位、管理规范。截止目前,共检查信访案卷147本,合格率91.8%,其中,退卷整改12本,约谈提醒5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
一把“尺子”定标准。评分实行百分制,细化评分标准及评分表,分为办理、内容、立卷3个大项,设置按期办结率、重复访率、群众满意度、信访拟办单、初核方案、证据材料、调查笔录、初核报告、处理情况材料、反馈记录、审理结案表、文书格式、归档装订等13个小项,分值为3-10分不等,不符合标准的量化扣分,90分以上为合格。
双管齐下全覆盖。针对一般信访件,通过查看案卷、听取汇报等将乡镇纪委书记“请上来”,按照按期处置、材料齐全、文书规范、案卷整洁、群众满意等要求,逐项打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涉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重复匿名举报等重要信访件,采取分析研判、调研回访、征求意见等“走下去”,了解息诉罢访情况、群众满意度、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等,群众满意度低、处分决定未落实的,予以扣分。
三项措施“打板子”。依据质量评价情况,实行责任倒追制。反馈问题未整改、未按期反馈、反映问题核实不清等原因造成不合格的,退卷整改直至合格,并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复访、超期未办结、案结“事未了”等原因造成不合格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私自扣压、遗漏、损毁信访件或泄露举报内容、反映人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直至党纪处分。(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