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来安县纪委监委迅速谋划,上下联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监察法,掀起学监察法、用监察法的热潮。
以上率下研读学。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把监察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集中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讨论,做到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将监察法作为每周“纪法讲堂”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此外,还征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运用心得,定期推送,形成互动交流。
专题宣传覆盖学。把国家监察法的学习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在发挥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推送数说监察法、监察法来了等相关新闻、微视频和学习辅导资料,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公职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实施,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各方联动助推学。各乡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积极利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介,上下配合打造全方位宣传,全面介绍来安各类公职人员适用监察法情况等。组织纪检监察系统网评员队伍,围绕热点话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评论和舆论引导,提升网上舆论引导力。将监察法学习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各乡镇、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年度考核,以考核督促学习宣传到位。
结合实际贯通学。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认真谋划亮点、创新举措,进一步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运用好、发挥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忠于党章、忠于宪法,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以良法促善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