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作为基层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同级党委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态势、向夺取压倒性胜利前进。广大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于党章、忠于宪法,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运用中央、省市纪委网站、微信、客户端及报刊,采用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解读文章,做到先学深学、细研悟透,正确把握监察法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担负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会议还领学了省委书记李锦斌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惠关于巡视工作的相关讲话精神。(县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