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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网站:来安:“五化”举措 压实压紧“两个责任”

总浏览量: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3 14:54:29 关闭

去年以来,来安县紧扣定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进一步完善清单制度,构建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高悬问责利剑,不断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吐故纳新,定责精准化。按照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7656”责任清单,制定县委18项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27项监督责任清单,以及县委主要工作部门主体责任清单。各乡镇、县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责任清单制度,引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守责任担当。

全程记实,履责痕迹化。在全县推行全程记实制度,编印《全程记实手册》,发放给12个乡镇、75个县直单位和419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以及23个纪委(纪检组),明确记实内容和要求,对“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全面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强化运用促落实,全程记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集中考核以及巡察的重要内容和参考。

压力传导,督责创新化。强化同级监督,县纪委牵头成立领导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评估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责情况,推动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咬耳扯袖”谈话制度,综合运用提醒、警示、诫勉等综合谈话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起来、严起来。截至目前,共开展“咬耳扯袖”谈话206人次,提醒谈话73次,警示谈话2次,诫勉谈话63次。

序时推进,考责闭环化。年初,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列出6项42条分工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年中,组织各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年末,成立6个考核组,对12个乡镇、75个县直单位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集中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约谈警醒,督促整改。

利剑高悬,问责严格化。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细化问责情形,明确处理标准。加强对问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回访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行通报曝光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通过内部通报和新闻媒体等予以曝光,用身边的案例,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2017年,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实施问责13人,通报曝光11起12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