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同级监督要求,来安县纪委牵头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2017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
望,重倒查,找不足。对照《评估方案》明确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9项评估内容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8项评估内容,采取“记录倒查”、“影像倒查”、“票据倒查”的方式,倒查评估对象责任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评估中,共计调阅记账凭证30余本,会议记录20余份,相关文件30余份,个人全程记实手册2本。
闻,听民声,纳建言。采取座谈会与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倾听民声,征求意见,客观反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责情况。邀请12名“两代表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机关干部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7条。发放调查问卷800份进行民意调查,收回741份。
问,重沟通,掌实情。通过信函形式,征求12个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对评估对象履职尽责情况的合规合法性进行书面答复。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党员干部和评估对象身边的工作人员30人分别进行个别谈话,全面掌握党政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切,定成效,促落实。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评定结果,并形成评估报告向评估对象反馈,并报上级纪委。评估报告同时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构建全县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良好格局。(滁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