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元阳县纪委监委组成检查组小分队,到村民家中走访,了解脱贫后的情况。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资金、脱贫群众返贫等方面情况,靶向监督,严查脱贫攻坚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脱贫群众切身利益持续保驾护航。
把发现问题、处置线索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最直接的途径,云南省纪委监委优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报机制,统计汇总全省贫困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的发现问题线索数、线索处置情况、立案数等,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
今年以来,该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和巡视巡察力度,实行“三顺一倒查”工作方法,顺着扶贫项目、顺着扶贫资金流向、顺着前期扶贫领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提升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执纪问责的主动性。
省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把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找出来,把模糊的思想统一起来,把工作中的偏差纠正过来,用好发现和整改问题的宝贵“窗口期”,有针对性地查找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成色和分量。
自2019年创新实践对贫困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晒出“红白榜”以来,省纪委监委根据全省脱贫攻坚形式、任务变化,调整和改进“红白榜”通报机制,丰富形式,提高质量。既点名表扬上“红榜”者,也点名批评上“白榜”者,在排名的上下和进退竞争中,释放工作活力。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优化升级指标体系,从工作效率、工作效益、工作经济性三方面,在过去的10项量化指标基础上削弱了其中8项体现工作量指标的权重,新增体现工作质量的5项指标,更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突出时度效。
云南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如期实现脱贫,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完善和运用好蹲点式监督、体验式监督,在暗访式、嵌入式等体验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推动整改,发挥好脱贫攻坚监督保障执行作用。4月以来,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带队,组成11个蹲点监督小组对省级11家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全省未摘帽的3个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8个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蹲点式监督,与贫困户和群众面对面沟通,共走访251个村1804户,走访部门、单位243家,对98人开展个别谈话,实地检查项目160个。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全省第二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要求,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纪、精准发力,影响扶贫成效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改,敷衍塞责的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同时,围绕“四不摘”强化脱贫攻坚的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进一步扎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努力提高脱贫后的“抵抗力”,确保摘帽之后不“感冒”。(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冯国刚)